2024-05-24 07:31:50
商标续展注册是指商标注册人为了不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失去专用权而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延长注册商标有效期限的法律程序。
注意事项
1、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如:届满之日起是:2015年11月11日,核准续展之后的有效期限至2025年11月10日。)
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3、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4、如果续展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
5、续展申请被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不予核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6、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7、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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